《刚毕业的我:在地府帮人打官司》第十二章:嘉和的老律师 免费试读
和徐律师进入法庭后,网络名人代表紧随其后。
走进法庭,陈苏等人在公务员的带领下,走进了准备好的法庭。
就座后,负责审判的三名法官也从幕后走出来,坐在座位上。
在确认双方当事人到场后,书记员继续在庭审现场宣读了纪律要求。
“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,第十七条规定:“一切人员应当服从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的指挥,尊重司法礼仪,遵守法庭纪律,不得有下列行为:(一)鼓掌、喧哗;(2)吸烟和进食;(三)..."
书记员宣读庭审纪律后,审判长立即宣布开庭。
“铲除中国现行法律法规,原告陈苏、被告周朝先等67人捏造事实诽谤一案,正式开庭!”
锤子一落下,这场关于陈苏的名誉官司就开始了。
“让原告做一份事件陈述。“
审判长说完后,他不知道这位网络名人在想什么。有这么确凿的证据,你不道歉,不请求原告原谅,却敢上法庭让这件事变得更糟。
要知道,根据中国法律,当这种网络诽谤案件发生时,造谣者传播的信息越广,传播者的罪责就越大。
然而,基于公平和尽职调查的原则,法官仍然走了一遍流程,看看本案是否有其他疏漏。
听到审判长的话,原告陈苏直接站起来说:“因为地铁制服蒙面色狼的过程是直播的,所以在网络上引起了一点热议。为了追逐热点事件,被告捏造各种事实诽谤我的行为,以赢得公众的关注并增加他的知名度。”
陈苏发言完毕后,徐先生也站起来发言:“我相信法庭在审查了苏先生提供的证据后,应该确认他所说的话的真实性。”
“由于被告的散布,被告捏造的事实已经侵犯了我们苏先生的名誉权,不仅如此,还危害了公共秩序。”
“因此,我们主张被告索赔共计80万中国货币,并需要被告进行有效的公开道歉。”
“不仅如此,根据现行法律,被告发布的诽谤信息被浏览或转发超过5000次,已构成网络诽谤的严重情形。因此,对被告人仍需判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有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。”
“我们请法官区分上述情况并作出判决。”
在现实中,法庭并不像地狱那样随意,一切都需要以辩论的形式进行阐述,并最终交由陪审团进行讨论和判断。
然而,陈苏一案毫无悬念。流量巨大的文章和视频很早就被确认为证据。
甚至另一边的律师也在努力赶鸭子上架,尽可能减轻处罚。
“面对原告的指控,被告代表,你有什么要解释或说的吗?”
书记员分发证据后,审判长看了几眼,问当事人码头在哪里。
尽管许多网络名人明智地删除了他们的文章或视频,但他们也提前发了许多长文道歉,有些人甚至联系了陈苏本人,希望私下解决此事。
然而,陈苏不喜欢这些肆无忌惮的网络名人。基于敢作敢当的原则,他没有接受他们的法庭和解,但他还是把他们告上了法庭。
当时,被告的代表是一位网络名人,他被陈苏拒绝出庭和解。
这时听到审判长的提问,他哑口无言,不知道说什么好。
虽然这些网络名人花了很多钱,但他们邀请了丁盛律师事务所的老对手嘉禾律师事务所。但面对这场打不赢的官司,即使是嘉禾律师事务所的老律师也无能为力。
见周围的雇主代表一言不发,老律师起身发言,试图尽可能减轻处罚。
“审判长,陪审团成员。我们的一些工作人员已经在原告起诉前删除了不实言论和视频,并在各自的社交账号上做出了真诚和诚恳的道歉。”
“因此,我们认为,我们给苏先生造成的名誉损失已经降到最低,不构成网络诽谤的严重情形。”
“因此,我们觉得原告主张的80万赔偿和量刑可以适当减少!”
嘉禾的老律师也不是个简单的人。他只是想淡化这件事,把它变成一般的诽谤。